我相信很多人「都知道」入境日本時,你的護照有效期限必須至少有六個月的「規定」。那我呢,則是從來不曉得有這個規定。理由很簡單,不管是以前要簽證的時期,亦或2005年以後免簽證的時期,到日本時我的護照期限離這個六月大限都很遠,所以旅行社從沒跟我講,我也從來沒有關心過這個問題,一直到這次。

這回不知為什麼,我今天出國,旅行社上星期四(9日)才給我簽單,臨走時旅行社老闆跟我講:「你回去檢查一下護照,有效期限要有六個月喔。」由於這次是家庭旅行,出國前要準備的事情很多,我一直忙到半夜才去看護照。不看還好,一看才發現我太太的護照期限只剩五個月出頭。

一時之間我也慌了手腳,因為東查西查,大家都信誓旦旦的說一定要滿六個月,還說有人只差一天也只能目送其它家人快樂的去玩。至於外交部的網頁有看過三個月跟六個月兩種說法,總共只有兩個人說不需要(其中一個是在客棧),而且還被其它旅客說:「你以為那兩個講的就是對的喔!」

不過弔詭的是,日本交流協會的免簽規定裡從來就沒有「有效期限必須至少有六個月」的規定,我甚至把他們的日文法條翻出來,也沒見過這種規定。

但由於大家都這麼說,因此在星期五的子時時,我都做好了這次出不了門的心裡準備。但無論如何,我在星期五上班時間會去電日本交流協會、外交部護照組、以及綠地球機場櫃檯,前者是要問清楚規定;打到外交部是存著0.000001%的希望他們會在星期六把護照趕給我(其實我太太根本沒有可用的照片,而且星期五她得上班同時無法請假出去照像);到綠地球機場櫃檯是確認他們的作業流程。

先去問了日本交流協會,裡面的承辦小姐斬釘截鐵地跟我講:「絕無這個規定,只要出入日本國境時你的護照是有效的就可以了!」那問外交部呢?外交部護照組的小姐說六個月是國際慣例(雖然我怎麼找都找不到這個慣例是從哪出來的,但應該是台灣的慣例,因為很多東西,包括信用卡的有效期限都有六個月的限制),但如果各國有各自的規定的話依當地國辦理,至於護照無論如何也不可能在星期六給我(這我倒是早就知道了,因為星期六不上班)。打到綠地球櫃檯,他們也很明確的告訴我,只要出入日本國境時你的護照是有效的就可以了。

反正根本無法再辦一本新的護照,就不管那麼多,今天一大早照樣出發,只是我要我太太把在職證明跟財力證明帶好。到了機場,櫃檯check-in毫無問題,海關連問都沒問就蓋了出入許可章,飛了兩個多小時到了成田,日本海關官員除了逗逗我家的兩個小朋友之外,按指紋拍照一次OK,問都沒問就放行。

當然,到現在第一天的行程都完成了。

寫這篇的目的並不是說各位可以不去管護照的有效期限,如果有提早發現,要在六個月以前就辦一本新的自然很OK,但如果臨出國前才發現護照期限不到六個月截止,而你又是只在日本觀光旅行,只要離開日本時你的護照依然有效的話(換言之,在最長90日的停留時間你的護照依然有效),就不必擔心會被日本海關拒絕入境,絕對不必跟我在前兩天一樣,那樣慌了手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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